浙江诸暨: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
时间:2024-04-29  作者:何若愚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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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在枫桥镇梅苑村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对陈某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调解员、陈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边群众等参加。此前,陈某与同村村民张某因鸭子权属问题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推搡。张某被陈某推倒在地导致胸椎压缩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在检察机关的介入下,双方和解。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从案件事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详细阐述了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向陈某宣读不起诉决定,并对其进行法治教育。

参加活动的绍兴市人大代表俞振华表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不但彰显了检察办案的温度,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本报通讯员何若愚摄

[责任编辑: 周蔚 贾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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